杨小勇律师,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善于处理公司法、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等领域的问题,在工作实践中注重总结经验,将实践经验和理论相结合,担任吉林文史出版社《法学理论研究》一书主编。业务范围(天津泰达律师网-首页h... 详细>>
律师姓名:杨小勇律师
手机号码:13072259627
执业证号:11201201610603952
执业律所:天津立人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东路20号滨海金融街东区E7A座301号
一方当事人实施违法行为给对方造成了人身损害,受害人因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违法伤害人赔偿损害的案件,就是人身案件。原告提起此类诉讼,应向法院提供以下证据:
1.原告的损害与被告有因果关系的证明,即被告在何时何地为什么原因实施了何种违法行为给原告造成了什么样的后果的证明材料。
2.提供医院证明伤势的诊断书、病历卡、医药单据、包括医药费、治疗费、化验费等如致残的还必须有鉴定书。若转院治疗的,应提供医院同意转院或的确需要转院的证明。
3.要赔偿护理费、营养费的,应当提供主治医生开具的批准专人护理,需要补进营养等证明。
4.赔偿误工费的,应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因误工而减少的实际收入损失(包括减少的工资、奖金等)的证明,若无固定收入,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计算。
5.赔偿交通费和住宿费,应提供汽车票、火车票、船票、飞机票、住宿费发票,出租车费一般不予赔偿。
6.其它还需要的证明和证据
而被告主要是提供反驳原告事实和理由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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